关注!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常见问题解答
一年一度的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又到了,什么样的非居民企业需要参加汇算清缴?又有哪些途径?不按时参加有什么后果?一起来看~(文章来源于北京税务公众号)
一、什么样的非居民企业需要参加汇算清缴?
依照外国(地区)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,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非居民企业,无论盈利或者亏损,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国税发【2009】6号文件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二、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时限是怎么规定的?
非居民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非居民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,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,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三、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需要填报什么资料?
办理汇算清缴时,非居民企业需要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。当前适用的申报表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2019年版)》。
四、有哪些途径可以办理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?
非居民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有两种途径:
一是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填报办理;
二是如果电子税务局办理未成功或出现系统问题,可以持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。
五、汇算清缴时发现多缴的税款如何申请退税?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一条及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,非居民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后如有多缴税款需要退税的,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手续。税务机关查实后30日内予以退还。
六、不按期参加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有何法律后果?
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,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,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,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,逾期仍不申报的,可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,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,责令其限期缴纳。
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,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办理外,对发生税款滞纳的,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,加收滞纳金。
文章来源于:北京税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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